收入舞弊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虚减收入,另一种就是虚增收入。
有的小企业会为了偷税漏税去虚减收入,有的上市企业会为了报表好看和资本期望而虚增收入,那么它们是如何进行收入舞弊的呢?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虚减收入:
1、收入不入账:企业将商品发出且收到货款后,已满足了收入确认条件,但不确认收入,去作为预收账款处理。但货款在预收账款中长期挂账,会是企业负债虚增,利润虚减,实质上造成企业潜盈。
2、推迟确认收入:在新收入准则下,对于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约的销售交易,在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的情况下,企业却不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而推迟到完成履约义务时再确认收入或者按照时点法确认收入;对于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的销售交易,企业没有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推迟收入确认时点。
二、虚增收入:
1、进行不公允的交易:与关联方或者是未披露关联方之间开展交易往来,以明显高于其他客户的价格向关联方销售商品。这相当于从一个口袋中里拿出钱再放入另一个口袋里,资金的实质上没有发生变化,但账上的收入却涨了。
2、虚构销售交易:在无真实商品流转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虚假合同,伪造出入库单、运输单等,然后开具商品发票虚构收入;然后虚增的收入等到在下个会计期间进行冲销或将虚构的货款挂账在应收账款中,等待以后期间计提坏账准备。
除此之外,收入舞弊还有很多更隐蔽的方法,与以上情况同质,均是不可取的。希望大家可以擦亮双眼,提高警惕,明辨真伪,不要被表象蒙蔽;切记遵纪守法,合法合规的运营才是企业高质量、持续长久发展的正道。
(财务部 李万珠)